“美丽河北·大爱唐山·诚信商家 放心消费 创建单位”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日常管理制度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日常管理制度清单
1、成立日常经营管理领导小组专人专管。
2、网络交易平台管理制度公开上墙(上网)。
3、建立平台内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台账。
4、建立电子商务经营者进入平台协议档案。
5、制定和完善平台内电子商务经营者资格审查和信息公开制度。
6、制定售后服务和先行赔付制度。
7、建立建立信用评价和信用管理制度。
8、建立定期通报和信息报表管理制度。
9、建立协调联查和违法信息处置制度。
10、建立争议调解备案和违法商品下架制度。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根据经营性质,自主制定平台安全管理、个人隐私保护或其他管理制度。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日常管理制度
河北鸿源管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网站)日常管理领导小组
(交易平台经营者和企业自营网站选用)
成员
组长:刘志强
副组长:李忠
平台(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白波
平台(网站)台账档案管理:王龙军
平台(网站)主体信用管理:李永利
平台(网站)安全运维管理:李伟
平台(网站)日常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政府关于“美丽河北·大爱唐山·诚信商家 放心消费 创建单位”网站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公司诚信网站管理工作,制定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
2.讨论确定公司网站阶段工作重点并研究解决公司网站工作中的重大、疑难和新问题;
3.统筹协调网站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网络发展环境,支持和扶持网站管理工作优化及有序发展;
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按照网上网下职能对等、业务归口统一管理原则,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履行网站对口业务工作管理职能,形成网上网下一致,各司其责、协同监管的网站管理工作格局。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白波:负责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信息发布审核。负责牵头组织、综合协调网站监管工作,负责领导小组成员考核工作,负责公司网站重大事件的协调及信息审核工作。
2.王龙军: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台账档案管理,记录并留存用户登录和退出时间。记录并留存新闻及电子公告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发布时间。
3.李永利 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主体信用管理积极参与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信用评价体系要求, 及时报送网站合法、真实、有效的信用信息,积极开展信用建设,共同打造网络经济整体信用形象。
主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网络监管,按核准的登记事项经营,在企业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下方位置设置电子营业执照“网上亮照”。
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公民个人隐私权,不利用用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向用户作出的承诺无关的活动,不利用技术或其他优势侵犯消费者或用户的合法权益。
4.李 伟:承担公司网站平台的技术保障工作,确保网络和数据安全;指导、协调系统网络监管平台的技术联通、信息共享和应用支撑,负责与网站管理部门协调、沟通并做好公司网站板块优化更新工作。
三、领导小组会议议事规则
1.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
2.领导小组会议的活动安排要紧紧围绕公司网站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工作;
3.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意见后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定;
4.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的有关文件、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发各成员;
5.领导小组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成员按要求予以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并汇总完成情况。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做好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络协调网站监管工作;
2.掌握网络监管工作动态,反馈相应情况;
3.召集研究重大事件、紧急突发事件;
4.向领导小组提交需要研究讨论的议题;
5.做好联络对接等服务性工作,并参与相关工作;
6.负责各领导小组成员信息报送、审核及监管工作;
7.负责领导小组成员网站工作督查、考核工作。
河北鸿源管业集团有限公司
平台内电子商务经营者资格审查和信息公开制度
(交易平台经营者使用)
1、公司成立电子商务平台日常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进入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审查;
2、依照《电子商务法》对进入平台经营的市场主体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和经营许可资质进行审查,不具备电子商务经营者条件的禁止进入交易平台经营;
3、公司平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容易让消费者识别;
4、采取技术手段在平台内经营者店铺pc加拿大显著位置展示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链接标识,以及经营许可证信息;
5、《电子商务法》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于工商注册登记的自然人进入平台经营在pc加拿大显著位置标明实名认证信息;
6、建立进入平台内经营者资格管理登记台账和档案,并依法保证信息完整,合法有效;积极建立电子台账和档案并自进入平台交易之日起保存两年以上;
7、对依法申请进入平台经营且未办理工商营业登记的,提供便利条件和技术、信息服务;
8、公司负责进入平台资格的工作人员要对申请进入平台的经营者进行《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得徇私舞弊为进入平台经营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虚假主体信息;
9、所有进入平台内的经营者应当与公司签订协议并履行告知义务,规定进入平台内的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不得弄虚作假、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或销售伪劣商品,对自行发布的商品信息和有关经营行为负责;
10、公司负责进入平台资格的工作人员要定期审查平台内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主体信息变动情况,及时提醒主体公开信息更新。
河北鸿源管业集团有限公司
售后服务和先行赔付制度
(交易平台经营者、电子商城和企业自营网站选用)
1、公司建立消费投诉举报受理登记台账,实施商品线索可追溯并如实记录;
2、公司依法实行7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3、公司建立售后服务消费者调解中心(调解员),负责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有关经济纠纷;
4、公司收到消费者投诉信息即时进行核实处理,一般情况下当日解决,情况复杂需要深入调查的不超过7日给消费者信息回复并记录;
5、消费者投诉的情形合理并证据充分的,公司依法先行赔付;
6、公司积极提供线上调解渠道调解消费纠纷,提高赔付效率并制作调解文书建档保存;
7、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违法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或有关部门报告。
河北鸿源管业集团有限公司
信用评价和信用管理制度
1、公司采取技术手段在平台内建立电子商务经营者信用评价机制,确保公平合理和消费者评价信息不可删除;
2、公司对平台内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信用评价信息实时监控,严防刷单炒信,并留存信用评价电子数据接受有关部门核查;
3、公司发现刷单炒信使用虚假快递订单或有关票据提供虚假信用评价信息行为的,采取终止经营协议、屏蔽下架有关信息等严格管理措施,构成违法的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4、公司在电子商务平台网站pc加拿大公示工信部ICP备案号、电子营业执照链接标识、公安备案链接标识和行业协会等有关资质信用信息标识、并链接相关网站,保障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5、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平台商品信息和广告信息(包括电子链接和弹窗广告)发布情况的审查监测,并合同约定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发布的有关商品信息和广告信息责任后果自行承担;
6、日常检查发现平台内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采取商品下架和信息屏蔽等管理措施,情节严重的通报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7、不得利用平台优势进行传销和非法集资或者为其提供便利;
8、积极参加电子商务诚信联盟和“诚信示范网站”创建活动,不断加强行业自律和电子商务企业标准化建设;
9、积极使用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台账和档案,“守合同重信用”依法履约;
10、不得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以及违法违规和违背社会道德有伤风化的信息,诚实守信文明交易
河北鸿源管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期通报和信息报表管理制度
1、公司指定平台管理经营信息联络员,负责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日常联系,按时参加法律法规和有关电子商务业务技术培训;
2、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按时报送平台内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主体登记信息和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的商品经营、信息发布信息数据统计报表;
3、定期通报平台商品质量及信息发布日常监测管理和自查自纠情况;
4、履行平台管理第一责任人义务,积极配合市场监督部门专项检查和立案调查的有关电子取证工作;
5、建立平台内食品、药品、保健品等重点行业、重点商品可追溯机制,制定关乎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风险控制预案,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和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河北鸿源管业集团有限公司
个人隐私保护和平台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采取技术手段确保平台日常运行和数据安全,对公司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进行保护;
2、不得非法使用个人信息谋取非法利益;
3、对平台关联域名链接进行实时检查,发现病毒侵入和非法链接,立即采取查杀和封堵措施;
4、对平台内经营者用户登录系统实时后门加密技术,防止数据信息泄露;
5、加强平台软硬件系统日常运维,向平台内经营者及时发布依法公开有关制度、协议及电子合同条款变更事项预警,提醒消费者注意。
河北鸿源管业集团有限公司
协调联查和违法信息处置制度
为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依法办网、文明办网,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本着切实履行网站主体责任,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处理举报信息的原则,特制订并公布本网相关管理办法。
一、举报信息受理范畴
在本网刊载的,具有如下性质的违法和不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使用广告法明确禁止词汇;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举报信息受理流程
网站设置举报电话,值班人员负责接听举报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网站设置举报邮箱,值班人员定期查看邮箱并整理记录;值班人员每日登录相关举报业务处理系统,查收转给本网站的举报信息并整理记录。
三、举报信息处置流程
1、对于属实的举报信息,上报分管领导,第一时间作出处置。举报处置完成后,及时向举报者反馈,无法反馈的予以注明。
2、针对来自相关举报业务处理系统的举报信息,根据举报业务处理系统操作规范,如实填写处理说明。
3、不属于本网站受理的举报信息,应当及时转交相关网站。
4、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等内容的重要举报信息,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5、举报受理及处置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并做好保密工作。对检举、揭发、投诉的材料及有关内容应妥善保管,严禁泄露给被举报单位或个人。与投诉、举报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联系方式: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5-64886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tsytxy@163.com